5.1 材质应符合图样要求,薄钢板除特别指定外,一律采用优质 20#冷轧钢 板,不允许使用热轧钢板,材料代用必须取得技术人员同意。
5.6 压(涨)铆螺母及螺钉须压(涨)铆牢固,按要求的螺钉螺母紧固力矩标 准检验,不能有松脱现象。零件在喷涂过程中应保护螺纹,对于镀涂过程中引 起的堵塞,应重新攻丝整复。螺纹孔应无滑丝、断扣现象,螺钉应能顺利旋入 且松紧适度。
5.7 紧固件实物应符合选用的标准或图样。螺钉、螺栓、螺母、平垫、弹 垫表面处理应与图纸要求相符。螺钉、螺栓应无滑丝、断扣现象,应能顺利旋 入螺孔且松紧适度。
5.9 所有导电件一律采用 GB5585-85 规定的铜母排系列或纯铜板制成,表 面镀涂按图纸要求制作。需折弯的,折弯前应作退火处理,且折弯圆角半径应 大于板料厚度,以免损伤内部组织及开裂。紧固连接部位的接触表面要求校平。
5.10 绝缘件按图纸选用的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环氧板或环氧棒应作浸绝缘漆,烘干 处理。装配后的机柜正负级铜排对机架的电阻绝缘值≥100 MΩ (在环境和温度为 25℃±2℃,相对湿度为 90%,电压为直流 500V 时)。
5.11 零件有喷涂保护要求的地方不能有油漆或粉末覆盖,保证零件间的接 地连续性,其接触电阻小于 0.1 欧姆(电流 25-30A)。
6.2 焊缝应整齐均匀,不允许有裂缝、咬边、豁口、烧穿等缺陷。夹渣、 气孔、焊瘤、凹坑等缺陷、外表面应没有,内表面应不明显。
5.3 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的零件,直线 所规定的 C 级精度检验(包括所有轮廓线 工艺流程中引起的变形,成形后应调校平直。
5.5 零件按图纸正确加工。所有棱边、棱角均应倒钝,毛刺飞边的高度 不允许超出 0.2mm,原则上以不划手为准则。
6.3 焊接操作中不允许焊渣、电弧损伤零部件其他非焊接部位,特别是外 部可见处。焊后的焊渣应被清除,包括清除焊料飞溅粘附在零部件表面上的各 种颗粒。
6.4 零部件表面焊后应磨平、打磨,表面粗糙度数值为 12.5。对于一些焊 接表面在同一平面内的,表面在处理后不应有肉眼可见的凸起和凹陷。
6.5 焊接操作应制订工艺,尽量消除焊接应力。焊接时要有工装,不允许 零部件因焊接而产生各种变形,必要时焊后应对工件进行校正。
顶框与底座平行度为小于 1mm。检测点为底座上表面及顶框下表面,且互 为基准。也可经过测量六面之对角线的长度,相差不允许超出 2.5mm 来检测。有 中隔板者,顶框与底座平行度可放宽至 1.5mm,中隔板与顶框或底座平行度为 小于 1mm。
立柱不能有扭曲现象,各立柱与上、下围框相连的两端交接线与围框相邻 平面的平行度为小于 0.5mm。
检验、验收场地可在承造厂或甲方指定的产品到货地,其结果应一致,且 以终到地结果为最终结果。
框架立柱与底座垂直度为小于 1.5mm。检测时以底座上表面为基准,以立 柱上端内沿面为测量点。
4.3 面板的顶面和底面平行度为 0.5mm,侧面和底面垂直度为 0.5mm。
4.4 面板装入箱体后,应垂直端正,其侧面与箱体底面垂直度为 0.5mm,底 面和箱体底面的平行度为 0.5mm。
7.2 所有紧固件连接可靠,符合相关的扭力要求。不允许出现松动、滑丝 等不良现象。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箱机柜结构件的检验验收。它是对那些在设计文 件上未能详尽标列的或没有必要特别指出的基本性及常规性的技术方面的要求进行的 归纳和补充说明。
本标准应与设计文件上所标识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一起并列参照执行,对哪些超出 标准规定的精度以外的条款,就由该设计者提出,质检部贯彻执行,也可在征 求设计者同意基础上按本标准执行。
3.3 支撑插箱的滑道,同一层的左、右滑道所组成的工作面相对底座上表 面的平行度为 1mm,且应保证插箱装入后相邻两面板之间间隙之差的绝对值不 得超过 0.6mm。
3.4 前、后及左、右侧门不允许有鼓胀、扭曲等现象,其平面度为小于 2mm。 局部 100mmX100mm 之内不允许超出 0.4mm。所有门板装入机柜后,其外表面与它 所在的机柜侧面平行度不允许超出 1.5mm,平行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小于 2mm, 且与框架贴合良好。固定门板同一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1mm;旋转门板不能 有明显下垂或上翘现象,其同一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1.8mm。有开启与闭合 要求的门,必须转动灵活,开启角度≥90°,闭合后与门磁吸附良好,转动过 程中不得有任何能引起喷涂层损坏等的干涉现象。侧门装拆应灵活。旋转门板 在装入并开启 30°左右位置,测量远离转轴的一边到框架前平面的垂直距离, 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10mm。